症,即症状和体征,是机体发病而表现出来的异常表现,包括患者所诉的异常感觉与医生所诊查的各种体征。如恶寒发热、恶心呕吐、烦躁易怒、舌苔、脉象等,都属症的概念。包括症状与体征,是疾病的临床表现。症状是患者主观感到的痛苦或不适,如头痛、眩晕、心烦等;体征指医生诊查所发现的异常征象,如舌象、脉象、面色等。症是判断疾病、辨识证的主要依据,但其表现的是疾病的表面现象甚至假象,所以未必能完全反映疾病和证的本质。同一个症状,可由不同的致病因素引起,其病机不尽相同,也可见于不同的疾病和证中。孤立的症状或体征不能反映疾病或证的本质,因而不能作为治疗的依据。